东莞纪检监察网

大力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18-09-13 11:49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市财政局于2018年8月13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18〕69号)的工作要求和市党风廉政建设办《东莞市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并于8月1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18〕1788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截至8月31日,已收集了339个市直单位(社会团体)及34个镇街(园区)的自查报告。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检查对象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单位、镇街等基层单位也纳入本次治理重点对象。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有2017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一是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等问题。二是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三是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四是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
  9月3日,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东莞市财政局2018年落实巡视整改事项重点检查方案》,方案明确,在上一阶段自查基础上,将选取4个市直单位及2个镇街,根据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开展重点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整改要求,督促和跟进被驻在单位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通过《中央巡视广东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台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四风"隐患。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