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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莞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4-01-27 16:22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3年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监察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纪检监察网站(http://dgjj.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4楼,邮编:523888,电话:0769-22830273)
一、概述
2013年,东莞市监察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广东省监察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13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参照省监察厅的做法,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局相关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相关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规划、部署、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综室),由各室派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起草并公布市监察局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组织对委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等。各室设兼职信息员1名,负责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完善公开内容
我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业务和重点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东莞纪检监察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等途径公布全市纪检监察重要信息,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一是明确公开原则。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顺利公开,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内容为市监察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务信息,包括:市监察局机构名称、职能设置、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等信息;制发的东监发、东监函、东监办发、东监办函等非涉密规范性文件;以市监察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监察局领导同志出席的重大内事、外事活动信息(以新闻通稿为准);需公开的有关案件的立案、处分、移送等信息,新闻发布、案件通报等非涉密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工作动态类、办事指南类、财政预决算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政务信息。
(三)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做好网络平台公开。健全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和核心评论员队伍,加强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在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积极转发新闻及跟帖评论。大力发挥东莞纪检监察网的门户网站作用,及时发布、更新有关工作信息。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发布制度,发布有关新闻161多篇。二稳步推进“阳光热线”建设。“阳光热线”电台直播和网络问政两个平台并驾齐驱,注重改革创新,实行“市民反映+社会监督+政府督办解决+媒体监督”的模式,是群众、舆论、行政、几种监督形式的有机融合,形成了监督的合力。全年共组织市公安局等56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参与电台直播节目。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依托东莞日报出版《廉洁东莞导刊》(月刊)8期共96万份;依托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播放廉洁东莞公益广告488次,覆盖全市的党政机关、社区、工厂和家庭,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四是拓宽宣传渠道。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时间规定及有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纪检监察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东莞日报等途径公布全市纪检监察重要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481条,编辑发行《东莞纪检监察》杂志4期。在中央纪委、省纪委的报刊和杂志刊登报道10多篇,其中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专版报道我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平台层次高、影响大的“扩音器”作用,为我市纪检廉政工作宣传造势。五是广泛利用其他渠道公开。举办第二届“却金杯”廉政书画大赛,在市图书馆举行为期30天的获奖作品展览,并在长安镇、东莞理工学院等11个镇街和单位进行巡展,超过25万人次参观展览。深入推进廉洁读书月活动,优化廉洁图书专区专柜,实行廉洁图书全开架阅读,共计吸引了36772人次前来阅读,外借图书130494册次,12138人次。
(四)健全反馈机制
一是依托“阳光热线”,深入推进网络纠风工作。全年共组织市公安局等56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参与电台直播节目,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422个,网贴反映问题2333个,100%及时跟进处理;网络问政平台向120个部门转发群众咨询投诉15455条,处理回复率为99.58%。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定期对纳入监察系统单位的审批情况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绩效测评,测评及排名情况面向全市各单位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依托行政办事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对全市行政办事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情况按季度面向全市各单位通报。设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2013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投诉、咨询共203件,投诉件均按照自办、转办、督办的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办结反馈率为100%。
(五)加强监督管理
积极探索多种渠道,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进行审查。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查机构和方式。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审查采取集中检查、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三是进一步强化归档管理与教育培训。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政务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等。四是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定期对委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在适当范围公布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东莞纪检监察网等途径主动及时公开我局的信息,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工作、重要会议等多项工作进行及时主动公开。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1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7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其他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托导刊宣传基层工作亮点,弘扬廉政文化,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坚持重点不偏离,标准不降低,方法不死板,力度不松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完善本单位信用信息资源管理,实现与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配合有关单位推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东莞市监察局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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