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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疫情防控中部分违规违纪通报案例的分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日期: 2020-03-26 08:48 【字体大小:

  我们对2020年1月21日至3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省区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通报进行了分析,共获得疫情防控不力通报案例899个,涉及湖北、浙江、广西、内蒙古等27个省份地区的各级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一定代表性。通过分析,可以管窥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主要做法。
  问题种类
  通过分析案例,从查处问题的种类上看,防疫不力被查处问责主要有六种典型行为,其中约一半为作风漂浮、防控不力: 



  处置方式
  从处置方式上看,通报中被查处和问责人员839人,已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6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32人,第二种形态352人,前两种形态占比约90%;第三种形态74人,第四种形态2人。值得注意的是受处分人员中属于“一把手”的领导干部共计359人,体现出权责对等、没有例外的原则。


  这一期间,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根据不同问题的性质和程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权责一致,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精准稳慎有效作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引导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促进形成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的局面。
  处置时间
  通过对通报案例中案情时间要素完整的367例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查处周期在1周内的有282例,1-2周49例,2周以上的36例。


  从总的看来,在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机关也进入“战时”状态,在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及时给予党员干部和公众以回应,保证了问责的力度和效度,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如陕西省安康市中心医院的“院领导抗疫补助高于援鄂一线人员”问题,仅用了3天时间处理完毕,向社会公布,受到公众欢迎。
  小结
  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监督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必须紧盯的方向,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突出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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